松阳县司法局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大力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工作,将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坚持法治、德治和自治相结合,创新探索“宣、调、帮”模式,不断提升基层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以“宣”为首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激发“三治融合”新活力。一是紧抓基层干部党员依法行政能力。联合组织部、人力资源与社保局等5个单位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组织全县公务员对宪法、行政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逐步提高全县公务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求全县各单位、各级党组织结合机关夜学、党员固定日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全县200个单位、500余个党组织定期开展学法专题学习会。二是强化基层法治阵地建设。构建线下基层法治阵地,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普法农家院创建工作。将法治元素融入农村文化礼堂中,邀请各普法成员单位、村(社区)法律顾问在农村文化礼堂开展法治宣传系列活动,截至目前共开展法治宣传进农村文化礼堂20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64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0个,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9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 。选取具有本地特色、客流量较大、知名度较高的民宿,创建普法农家院,将法治元素融入民宿当中,目前,已成功创建市级普法农家院10家。积极组建“七五”普法讲师团,目前,讲师团成员共40名,今年以来共开展主题宣讲42次,组织普法宣传活动50余次。强化线上法治阵地建设,在“松阳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开通“法律课堂”“新法速递”“以案释法”等板块,对宪法、民法总则等进行宣传。今年以来,通过“之江法云”微信塔群,转发各类普法文件、资讯、视频等12400余条。
二、以“调”为本强化基层法治保障水平,厚植“三治融合”新能力。一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纵向网络建设。将“五老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才吸纳进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通过聘请专业律师、开设法律讲堂等形式,对全县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结合松阳区域特色、本土资源及调解需求,探索建立多种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模式,如斋坛乡花田坌村矛盾纠纷“民间承包”模式、大东坝镇石仓片“联防联调”模式、枫坪乡农村“联合调解”模式等。截至目前,全县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489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9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412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31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其他区域类、市场类人民调解组织14个,人民调解员1829名,专职调解员15名。二是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横向网络建设。依托全县19个乡镇(街道)、41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重点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机制,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与多部门横向联动,整合资源,形成大调解网络。建立了婚姻、劳动、医患等9个县级层面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在县法院设立涉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县公安局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共调解涉诉纠纷75件,涉及金额608.5万元。
三、以“帮”为辅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推动“三治融合”新助力。一是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将各法律顾问的照片、联系电话、服务内容等制作成公示桌牌,在全县401个行政村、9个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公示,方便群众联系。推行“之江法云”微信塔群工作机制,打造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微服务圈”。截至目前,村法律顾问e服务群建群290个,进群总人数2659人,已覆盖全县416个村居,建群率达100%。今年上半年以来,塔群共转发信息75000余条,法律咨询次数287次,为群众解决具体问题128次。二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行“法务前置工程”。促进依法行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引导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到基层建设决策管理之中,积极协助乡镇(街道)、村(社区)起草工作方案、选举办法等。提供先行的法律审查、法律建设风险提醒等法律服务,为乡村建设中的行政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支持,促进法治乡镇(街道)、法治村建设,促进依法监督,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