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
2、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葛慧君副省长、赵光君厅长的批示精神,制定计划,明确任务,狠抓落实。
3、做好2008年度市直单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建档工作。
4、做好全市公证机构、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度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