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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县公证处“四项措施”抓好公证质量
发布日期: 2015-10-20

 

    今年以来,景宁县公证处坚持“四项措施”,抓好公证质量,目前为止共办理公证八百余件,未发现错证、假证,做到零投诉、零上访。

    一是规范办证程序,拒绝错假证。景宁县公证处严格遵守《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全体公证人员在整个办案流程中坚守办证规则,并将办证的七大办证流程进一步程序化,做到能简化的简化,该认真审核的认真审核,为当事人提供既高效又优质的公证服务。

    二是规范卷宗管理,严防质量隐患。景宁县公证处强化卷宗管理,进一步落实公证质量监管机制,落实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责任,坚持每月至少一次对卷宗进行自查、互查,及时发现质量隐患,对有瑕疵的公证文书进行修改,有问题的,及时解决。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办证质量。景宁县公证处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定期组织公证人员进行学习交流,对疑难及经典案例进行分析,与其他公证处进行工作经验交流,学习借鉴先进做法,同时建立健全疑、难、新型公证事项集体讨论制度,不断提高公证员的业务素质,职业素质,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是拓展服务范围,强化便民服务。景宁县公证处实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度, 公证人员需向当事人一次性告知办证流程、要求和所需提供的相关文书和证明材料,避免因告知不全而造成当事人多次往返。对偏远山区、外出短期回归或者近期急需外出的人员,实行节假日和休息时间预约加班制度,法定节假日每天安排两名公证人员值班,今年春节及十一期间,景宁县公证处共接受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80余次, 受理外出返家人员继承、委托、声明等公证申请30余件。对于年老、卧病在床等行动不便以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景宁县公证处对其开通绿色通道,预约和指派公证员上门服务,目前,景宁县公证处提供上门服务3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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