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
部门介绍 机构设置 领导简介 队伍建设 社区矫正 律师管理 公证管理 基层工作
计划总结 统计数据 最新文件 政策法规 司法考试 司法鉴定 法治宣传 法律援助
公共法律服务
我要咨询 在线调查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法律援助>>援助政策
关于开展春节前“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1-05

关于开展春节前“农民工法律援助

维权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发区分局,莲城公证处:

为贯彻落实全省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省厅部署的第十次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要求,经研究,决定于春节前在全市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月”活动,助力“无欠薪”县(市、区)创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1152018214日春节前。

二、活动举措

(一)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进工地”行动。围绕一个重点领域,以工程建筑领域为重中之重,全面摸清辖区内外来工人数较多的建筑工程和项目,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便于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提升欠薪案件应急处置能力开展一次主题宣传,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工地集中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专项维权月”的宣传,通过发放《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手册》、《法律援助联络卡》等法律宣传资料、举办农民工讨薪法治讲座、公示“12345”法律服务热线、发送有关短信等进行正面引导。发布一批典型案例,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在工地上发布农民工维权的动态信息、典型案例,积极营造农民工维权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下农村”行动。结合公共法律服务点开展行动,在遍布农村的2860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悬挂醒目的法律援助标识,设置联系电话,让农民工便于寻找、方便联系。结合村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行动,强化欠薪隐患排查预警,对纠纷突出的企业,加大排查密度和力度,将排查收集的相关纠纷信息,与12345平台的信息进行综合对比。逐一研判分析,分类处置。结合劳动监察网络开展行动,整合资源,将辖区内民工较多的劳动监察网络的全科网格员、劳动监察员作为法律援助联络员,通过他们引导农民工通过法律援助途径解决纠纷,理性维权。

(三)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跑一次”行动。推行全市通办,整合市县法律服务资源,突破区域限制,实现全市通办,对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在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市本级提供人才支撑。推行权限下放,有条件的地方明确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受理申请及初审职责,让部分农民工能够就近方便完成法律援助申请,无需再跑县级法律援助机构。推行流程优化,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做到即时办理;对农民工申请讨薪、工伤赔偿法律援助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对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就有可能引发严重事件,或者即将超过仲裁、诉讼时效的,先行受理;对初步判断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农民工缺失部分申请法律援助的证明、证据材料的,实行容缺受理。

(四)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提质量”行动。设置专门窗口,在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接待岗”,抽调熟悉农民工相关业务知识的人员专门负责接待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和法律咨询。坚持调解优先,坚持能调则调,能诉快诉,加强和人民调解对接,能通过调解程序结案的,引导其通过各级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能通过诉讼调解结案的,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调解结案。加强监督管理,及时跟踪回访、考核评估,对重大、疑难、敏感以及群体性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指派有办案经验的律师办理,确保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高质量;畅通“12345”法律咨询专线,非工作时间可以通过电话转接等方式安排人员接听,专项行动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

(五)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大联动”行动。落实部门联动,加强与工会、人力社保、法院、住建等12部门的协作,加强与商会等社会团体的信息交换和协调,完善沟通、会商、协作、防范、处置机制。建立对接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司法审判等的对接机制,畅通农民工重大“讨薪”纠纷绿色维权通道,增加农民工“讨薪”的维权方式,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强协作共享,开展区域协作,加强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在农民工转交申请、核实信息、调查取证、文书送交等环节的协助配合;对办案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给劳动保障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我市欠薪案件一直高位运行,春节前是高发期,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月”活动,是司法行政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也是法律援助机构强化服务职能、体现责任担当、从农民工关心的事情做起的具体实践。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法律援助机构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开展各项行动。

(二)加大宣传,注重引导。要加强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月”的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准确、客观地报道工作开展情况,本次活动具体实施、信息报表报送等情况将作为年底通报表扬法律援助工作集体和个人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沟通,及时总结。各地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上报活动进展情况。各县(市、区)活动小结(简洁明了)、报表(数字准确)、典型案例(不少于2个)、照片(不少于3张)等资料于20182月底前报市局法律援助中心。

 

 

 

                                  日博网址

                        2018年1月15

 

(联系人:章勇祥  联系电话:2106182  QQ408620368

    

新闻来源:
栏目导航
 网站首页
  法律援助
工作动态
援助政策
案例选编
12348法律咨询
COPYRIGHT ? 2015 日博网址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丽水市城东路99号  邮编:323000  电话:0578-2106012
技术支持:杭州派信科技有限公司    ICP备案号:浙ICP备13023565号-1    网站标识码:3311000021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