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遂昌县司法局以切实解决群众困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为根本出发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显实效。2016年1-5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31件,其中刑事51件,民事280件,解答法律咨询354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65余万元。
一是不断提升宣传力度,实现广告知。遂昌县司法局积极落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积极与普法办联合,利用电视、手机短信、微信平台、显示屏扩大宣传,宣传法援工作在服务民生、服务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以及应援尽援的惠民利民政策,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在广大群众中的知晓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是不断扩大部门联动,实现广覆盖。法律援助中心以“方便群众、扩大影响”为原则,努力搭建多方平台,不断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切实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中心先后在县城各部门建成驻人武部、工会、残联、团县委、老龄办、妇联、林业局、劳动仲裁院、看守所等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
三是不断加强环节管理,实现规范化。严把所有办案环节,逐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案件办理严控三步骤:案前指派前,注重援助中心与承办人的对接工作,进行充分的沟通和材料对接;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跟进承办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进展,包括调查取证、会见当事人、开庭、审判结果等;案件办结后,对案件承办人的工作态度、能力及当事人对结果是否满意等方面进行随机回访抽查。
四是不断强化监督措施,实现制度化。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通过完善案件的质量监督、管理体制,规范审查、审批、指派等各个环节,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评估机制,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推行庭审旁听、回访等监督措施,强化法律援助案件的全程监管,确保案件办理流程规范。